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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乐队的一些事儿 (1)- -

                                      

一直没写过我和这个小乐队的故事,我们叫phew,对,就是好多人认识我的名字,但我根本就不叫phew,phew的意思是呸,每天我吐痰或者你吐痰的时候,你们都会想起这几个傻逼。好吧,我们是一群以此为乐的人,1999年到2005年,六年我们就是以此为乐,每次都抱着去ktv的目的去排练,或者是抱着去那里碰头交换点儿毛片儿游戏盘的心态去排练,这样的排练可见混乱,基本没什么演出,我们更喜欢排练。自娱自乐的价值就在于我们永远都充满着热情。phew不是乐队,或者可以说是一个打着乐队旗号的胡乱搅和瞎逼蛋侃的小集团的名号,我们乐此不疲。
1999年的时候我们都上高1,rico真是个性感的鸡巴,他总是活力四射,热衷于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比如往鼻孔里塞橡皮,往后桌的蚯蚓的数学书上抹鼻涕,比如把谁谁谁的一大串钥匙或一个巨大的橘子含在嘴里嚼来嚼去,比如生吃芥末或是大头咸菜,这种炫耀自身感觉器官的行为令人发指。后来我就喜欢上他了。我们俩都不抽烟,后来都抽了,我喜欢喝酒,他不喝,或者说每次都劝我喝酒。真是一个鸡巴。我曾经在他的鼓动下站在西四的音像店里的梯子上替他摘nirvana的大海报,周围一群人用惊异的眼光看着我们的明抢行为。现在已经被他不知道贴到哪去了。他是吉他,一把什么rockwood的破琴弹了6年,这期间数次演出排练都是借别人的琴,因为他自己的琴根本就接触不良,从来没有接触良的时候。到现在了,他还喜欢听流行歌曲,还是kurtcobain的忠实信徒。排练的歌从来都不记谱,必须要进了排练室,我一个和弦一个和弦再告诉他一遍。rico现在是快从北外滚蛋的人了,西班牙语的天才,正为了生计发愁。当年要知道北大和北外争着要他这个现在的闲人啊!他一点儿都不朋克,他是一个现在正沉浸在爱情和性欲中的小男人。
connie的名字是rico起的,是个女人的名字,非常的令人讨厌,就和他的小眼睛一样。居然有人说看见你们鼓手就觉得他面善!什么鸡巴啊!那个当年天天听周华建现在天天听孙燕子的混蛋真是我碰见的最最最最不靠谱的人!他说的话就没有几个可以相信的!比如他说:排练完后我开车送你吧,好吧,结果把车开到他家了,我在自己坐10站的公车回去。比如他说下周我联系到一个演出,好吧,下周他自己就说因为有事演出取消了。比如他说我又新下了8个G的毛片儿,都是你没看过的,好吧,我去考的时候发现就800m,还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那几个av女郎演的特别俗的毛片儿。天知道我为什么和这家伙呆了6年!2000年的情人节我们在西四的盗版盘市场度过,99年的情人节则是他和rico在新街口的新加坡面食王里的情侣烛光专座上度过。一个胖子,越来越胖,从来不练鼓,从来都是基本点儿,我们的水平可想而知。他不是朋克,他现在在国际广播电台的什么音乐台呆着,每天放一些不知所谓的东西画饼充饥,林大的计算机高材生,一个胖子。
小付,我所见过的最上进的吉他手,基本不练琴,每天在科大的校园里主持各种活动,热衷于学生工作和上进青年的工作。17岁那年和我们说,我和我的女朋友一切都等到18岁,结果18岁生日那天他的女朋友离开了他。每次吃饭必点热牛奶一杯,生活怪癖极多。极端不能喝酒,在rico家喝了一瓶啤酒还cei了半瓶结果出门上厕所踩到了屎上。每天把beatles和克莱普敦滥记于胸,然后哼着周结论去上课。本来应该和我们一届今年毕业,结果高2那年因为鸡巴附近动了个小手术休学三个月,成了我们的下一拨,和他同一时间做同样手术的另一个哥们儿手术后第二天线还没拆呢就冒着扯蛋的危险和我们踢百事足球5人制比赛去了。他不是朋克,他是一个人民爱戴的优秀的学生会主席。
蚯蚓,就是高中被rico天天抹一书鼻涕的家伙,一张倒霉的脸让他艳遇不断,曾经同时有三个女人爱上他。99年那会儿他钟情于超级市场的电子迷离,天天被我们羞辱,最大的羞辱莫过于成为了我们的第一任鼓手,结果因为实在是连鼓槌在哪都找不到最后被connie顶替。但是也就是他创造了phew这个词儿,比我还差的英语竟然在最关键的时刻派上了最大的用处,当他抱着英汉词典对我们说我看这个词不错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他了。他还是个诗人,蚯蚓是个诗人!写过的名诗比如:我们都得吃饭,不吃饭你就不是人……之类的,如雷贯耳。原以为他在林大都快因为旷课违纪被退学了,居然奇迹般的顺利毕业,并且比我们都先找到了工作!他不是个妈了逼得朋克,他只知道自己电脑里的那点儿毛片儿电影和他最爱的老婆。
大川,一个最不像主唱的主唱,比我们小两届,也是我们几个人里最有所谓朋克精神的家伙。在昌平的某个鸡巴学校上了一年之后因为觉得离家太远居然就退学了。然后开始每天盼望着乐队能排练,但我们一次一次地让他失望。写过的歌基本全都被我们否定了,地位悲惨。嗓音洪亮就是没有穿透力,站在他前面一米远你就只能看见他张着个大嘴干动活不出声。每天都在生病。认识他的三年里基本每次见他都在生病,不同的病,一双鞋穿了我所认识他的三年。不知道几个姑娘栽在他手上。上次排练回来的路上,我们打一辆车,他突然叼着烟一本正经地看着我说:我吧,突然现在觉得对女的没什么兴趣了,惊了我一身冷汗,那模样绝对不是说笑!他不是朋克,他是个危险分子!
然后就是我,没什么可说的。大2的时候写过一个10万字的小说,那里面几乎说了我们这帮杂种所经历过的所有事儿。现在被我深深地藏在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没完呢

- 作者: felixedge 2005年05月17日, 星期二 11:05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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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萧萧

Wed May 18 16:06:53 CST 2005  作者Blog

看到第一段怎么感觉像发条橙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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