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的纽约,那是我做梦都想去的地方。因为在那里的每个周末的晚上,一个叫CBGB的地方都会传出"ONE TWO THREE FOUR"的呐喊声,紧接着,JOHHNY就会开始他火车飞驰般的吉他演奏。JOEY没有下巴,这也许是他最后死于淋巴癌的一个先兆吧。可在那个年代里,没有人会计较他为什么没有下巴,而是会和他那极端不协调的舞台动作一起疯狂地上窜下跳(那时还没有POGO)。几乎所有的歌都一口气唱下来,中间不停歇哪怕半分钟,就好象他们永远在赶时间,永远害怕自己会在下一秒死去,也正因如此,RAMONES会把他们所有的吐沫和旋律以最快的速度留到舞台上,扎根到每个人的心里。
现在JOHHNY也死了,(我不想说他去世了,因为这个文邹邹的词眼儿用在他们身上的确有点儿不着调)。我不得不费力地组织自己的语言,来写一篇关于他们的东西。我说不得不,是因为就在JOEY死后我本就打算写一个东西来纪念他,结果,无数次的懒惰让我始终觉得欠了JOEY和RAMONES什么,这次,轮到JOHNNY了,我不知道下次会是谁,也许根本就没有下次,也许下次很快就会到来(原谅我的不详之词),但生命只是空谈,时间只剩今朝,所以,雷蒙斯,我来了。
第一次听他们的歌,竟然是他们翻唱THE ANIMALS的《WHEN I WAS YOUNG》,是从那本后来成为无数中国朋青的扫盲书的《朋克地带》里听到的。那是他们94年的翻唱专集,那时的RAMONES,已不再少年轻狂,所以,我听到了JOEY沧桑深沉的嗓音中包含着对年华逝去的无奈。"当我年轻时我很显得很重要,伤口越痛,笑得越欢......"RAMONES们走过了20年,而他们最美好的回忆去始终停留在70年代的美国。
我想去纽约,我还是想去纽约,就像热爱SEX P的家伙们对伦敦的无限向往一样。RAMONES是那个时代整个纽约的象征。在那个摇滚恐龙横行的年代,JOHHNY居然能把吉他弹得那么凶猛而又粗糙!就像一个伐木工人在尽情地玩弄着自己手里的那把电锯。毫无疑问,JOHHNY的弹琴技巧在那个年代虽然令无数的恐龙们所不齿,却真的是为这以后的NEW SKULL,HARDCORE等朋克形式中的吉他演奏开辟了道路。
有人说,RAMONES做的是泡泡糖似的流行乐,但那些说这话的人注意了,你肯定没有仔细看过他们的歌词,在他们那每首不超过2分半钟的小曲儿里,RAMONES为我们真实地讲述了整个世界的故事,世界上无数小人物的故事,世界上每个龌龊,下流,庸俗,不堪,幽默,温馨,机智,深情的小故事。他们懂得用最简单的语言去叙述自己最直接的感受。1976年的纽约,无数的脏皮衣出现在街头。也就在那一年,一种叫做朋克的病毒在经历了漫长的潜伏期和变异期后,终于被定形。RAMONES,也许应该被定义为RAMONES病毒吧。
他们的第一张专集《RAMONES》无疑是他们最出色的专集。虽然这么说觉得有点可悲,因为一个乐队在出了数不清的专集后竟然还是被人们深刻地记住了第一张,这似乎看上去是一种不思进取,可你看看RAMONES的那帮家伙,你觉着他们用得着去常思进取吗?RAMONES是一个布道者,因为他影响了太多的人。三和弦,淋漓的节奏,四分之四拍不变的鼓点,上口的旋律,简易的歌词。看看后来的朋克们,哪一个不是循着他们的路在前进?只不过,RAMONES是一块泥胚,而后来的朋克们,就是泥匠用刀在泥胚之上雕刻出来的各种纹路的图案和造型罢了。
RAMONES用他们特有的幽默感嘲讽着这个世界。"爸爸爱说谎话,宝宝吞食着文件,妈妈吃着药片儿,宝宝却感到了寒战,我们是快乐的一家子......"(《WE ARE HAPPY FAMILY》);"蜘蛛人,蜘蛛人,织出一张网,夜里抓坏人,哦,看,蜘蛛人来了,他很强壮吗?他只不过有放射性的血液罢了,你问他要没了蜘蛛丝他会怎么办?"(《SPIDERMAN》)......这些幽默的小品至今让我想起来就好笑,就像是顺口溜一样朗朗上口。但是RAMONES绝对是世界第一的反讽高手。在他们的歌里,你几乎看不到愤怒。因为他们都是一群邋遢鬼,他们没有资格愤怒,他们知道即使他们愤怒得拆了白宫,他们也还是一群邋遢鬼。所以你会在他们的很多照片中看到白宫的背景,看到JOEY和林肯雕像的合影,看到他们的乐队徽章就是美国国徽的翻版。这一切都是在讽刺和幽默中完成的。居然让我看到了马克吐温或者契诃夫的影子!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么多的朋克乐队因立场鲜明被美国或者世界所禁止但RAMONES却得以在JOEY死后的纽约拥有"RAMONES角"的原因。
RAMONES不费一枪一弹,就能把这个世界轰炸的体无完肤。"你怎么能把这个世界变得这么乌烟瘴气,让我觉得我活得就像条狗!当我看到你为你的荣誉买单时,我就不想长大了,我不想过那样的生活,我不想长大!"(《I DON‘T WANNA GROW UP》)。JOEY那无奈的声音让我看到了那个年代的悲剧。美国在变,世界也在变,唯一不变的就是他们的心,他们不想被这个世界所苟同,所以制造失真和旋律就成了他们唯一的反抗方式。"我只是想在世界的边上行走,因为每个人都有颗恶毒之心。"(《POISON HEART》)。所以他们不相信那些神话制造者,不相信那些国家机器,在他们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毛头小子把自己的荷尔蒙挥洒到那高速飞驰的节奏里。在那充满血腥,汗臭,啤酒花,药物味道的现场,你可以轻易地找到JOHHNY ROTTEN,MIKE JONES,DEBBY HARRY,STIV BATORS,甚至摩托头的主唱(抱歉忘了他的名字)的身影。混乱,是这里唯一的形容词。一般的情况是,JOEY前后步叉开双腿,然后伸手向左边一指:"我们是雷蒙斯,下面看DEE DEE的!" "ONE TWO THREE FOUR!"DEE DEE的开场词永远是1,2,3,4,而且即使到了CJ接替DEE DEE出任贝司手后,开场与过场的1234永远都是贝司手来喊。这成了他们现场的一景。1234过后爆发出的就是巨大的能量。"他们排成了一条直线,他们穿过飓风区,他们丧失了他们的信仰,这就是布里兹克里格节奏"(《BLITZKRIEG BOP》)。这就是他们永远一成不变的开场。也许你会说RAMONES在几张专集之后就尽显他们的江郎才尽,可这就是他们的信仰。RAMONES像一种宗教,所有被他们吸引的家伙们都会为他们而疯狂,全不在乎这是否合理或者是否价值连城。
"我已经想过很多次了,我现在必须要去做了,我已经想过很多次了,结果现在我都不相信我自己了......我想要活,我想要有我自己的生活"(《I WANNA LIVE》)
RAMONES是思想者,他们永远不会停止思想。而你也不要说他们是只说不做,还是那句话,音乐就是他们的武器。"精神病院,精神病院,这就是他们想要给我的,精神病院,精神病院,专门用来杀人"(《PSYCHO THERAPY》)这也是RAMONES对整个社会的形容,不,是对上层社会的形容。JOEY是个浪漫主义者,他永远坚信自己是个底层人物。这样的信念,可能也是让我们总觉得自己是被社会所遗弃的流浪儿的原因吧。
我喜欢RAMONES的爱情观,他们不但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都是些对自己的下半身吊儿郎当的家伙,反而,他们的爱情很传统,但也充满着叛逆。当JOEY和JOHHNY为了女人而变得彼此不再亲密而仅剩合作关系的时候,我又能说什么呢?在RAMONES的小曲儿中,你可以听到很多关于爱情的温馨之作。"她是我的一切,她是我的一切,所以不要走,亲爱的,不要离开我"(《DON‘T GO》);"嘿,亲爱的小女孩,我想成为你的男朋友"(《I WANNA BE YOUR BOYFRIEND》)。甚至就在JOHHNY"很不厚道"地抢走了JOEY的女朋友后,JOEY都可以写一首歌来叙述这件事"她在假期里离去,说她要去洛杉矶,但她从没有到过那,从没有,现在我失去了我宝贝的消息,他们把她从我身边带走了,三K党带走了我的宝贝"(《THE KKK TOOK MY BABY AWAY》),真不知道JOHHNY在听到JOEY把他比做三K党后在弹这歌时是什么感觉。
现在DEE DEE死了,JOEY死了,JOHHNY也死了,只剩下了MARKEY,CJ和TOMMY三个RAMONES,20年过去了,越来越多的新家伙占领了人们的脑袋。你可以记住BLINK182的三个已婚少年,也可以记住SUM41的四个用朋克玩金属的家伙,但还是有人在记住RAMONES。2000年,我把JOEY的海报贴在墙上,我想看清他藏在墨镜后面的眼睛。你永远不会知道JOEY在往哪看,尤其是他生命的后期,他似乎更善于掩饰自己的目光。他的墨镜片颜色越来越深。也许,他已知自己行将弥留。这时的RAMONES,像一个看破红尘的智者,对社会,他们已不再吹毛求疵,对人,他们也不再冷眼相对。在JOEY的那张《DON‘T WORRY ABOUT ME》里,你竟然也会有种"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感觉。(再次原谅我这么露骨地描述RAMONES的晚年)"我看到绿树,红玫瑰,鲜花为你我而盛开。我对自己说,多么美好的世界啊"(《WHAT A WONDERFUL WORLD》),"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我想要活下去,这是多么操蛋啊,但我还是要活下去"(《I GOT KNOCKED DOWN BUT I'LL GET UP》)。也许,在生命的最后一刻,JOEY,JOHHNY,甚至因DEE DEE,他们都对这个曾被他们戏谑过无数次的世界表现出巨大的向往和留恋吧。
那些崇拜SID的家伙,那些想要效仿KURT用自己的手结束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权利的家伙,也许你们很看不起JOEY在临死前的所谓懦弱,觉得这样死得太不轰轰烈烈了,可是你看了上面那首歌的名字了么?《我会被打倒但我还会站起来》。RAMONES是彻头彻尾的朋克,可他们不是彻头彻尾的自渎者。RAMONES的家伙们在清醒和理智中宣泄自己的感觉,此可归为成熟。
在那张著名的《我们是一家子》的向RAMONES致敬的专集中,我们看到了很多大牌乐队:红辣椒,KISS,马林曼森,金属,U2,后裔,腐败......可见RAMONES的影响力之大,我记得金属的主唱(我又忘了一个金属大师的名字)说过"RAMONES是我音乐道路上的使者"。是的,也许这就是雷蒙斯的伟大。他们是引路者,是布道者,是奠基者。你可以说他们的出现和成功是缘于那个时代,是机遇所赐,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把机遇抓住的。RAMONES存在了20年,朋克乐也发展了20年,是谁的脚步更快,谁在追赶谁?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1,2,3,4 HEY HO LET‘S GO!的口号会永远存在!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1198837
53rd&3rd.<请宰了我>里讲述了好多dee dee ramone的事迹,建议你看看.
写的真好 我下期想用